历史上,所有权靠一叠纸质契据来证明。多数成熟市场已改用中央登记制:在英格兰和威尔士,HM Land Registry 的产权记录——以唯一产权编号标识——就登记所有人、产权形式(freehold/leasehold)、负担(按揭)及任何限制或注记具决定性。
在迪拜,DLD 签发电子产权证(期房另有 Oqood 登记),确认所有人、地块,以及产权为 freehold 还是 leasehold。在美国,产权通过县登记官(county recorder)的契据链确立——这正是产权保险存在以覆盖该链条瑕疵的原因。
购买前,查阅产权是为确认三件事:卖方确为登记所有人;哪些权利与负担随房产而行(地役权、约定、租约);以及成交时须解除哪些负担。